
传播法律知识
弘扬法律精神
DISSEMINATION OF LEGAL
KNOWLEDGE
CARRY FORWARD
THE SPIRIT OF LAW

家庭教育关乎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为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开远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课堂宣讲

西湖小学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意义,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把法律要求融入到自己教育教学具体实践,转化为教书育人的实际行动。
协同共育

西湖小学各班级通过班级微信群、家长会、家访等宣传途径,向家长宣传法律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和核心内容,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西湖小学还特邀开远开元法律服务所主任、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马立颖律师进校对学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方式将宣传教育内容推送至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监护人,引导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了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发挥了专家的指导作用,有效推动完善家校社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模式。
走访宣传

西湖小学学校领导班子还到部分学生家庭入户家访,及时向家长宣传中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引发家长去认真了解关注。向家长重点宣传:父母“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等重要内容。
校园活动

开远五中学利用晨会、主题班会,电子显示屏以及思政课对该部法律集中开展法治教育,加深学生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理解和认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提高学生法治素养,对矫正不当行为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彰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增强或改变家长的角色意识、丰富和增长家长的教育知识、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开远市各学校将与家长携手,为孩子们的幸福成长保驾护航!
图文:开远市第五中学校(张飞)、开远市西湖小学校(王志军)
编辑: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