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为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幼小双向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从促进儿童身心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围绕共同的教育目标,建立互相学习、互相支持的平等合作关系,双向互动,有效推动科学衔接。幼儿园要科学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坚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把入学准备教育目标和内容要求融入幼儿园游戏活动和一日生活,保护幼儿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支持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等方式积累经验,逐步做好身心各方面的准备。小学要树立衔接意识,在班级环境、课程内容、作息安排等方面做出全面适宜的安排。小学一年级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严禁入学考试,坚持“零起点”教学,慢速度、缓坡度、降难度,探索学科教学方式和活动组织方式变革,借鉴幼儿园课程组织和实施方式,强化探究性、项目式、体验式学习,要关注个体差异,帮助幼儿在小学找到安全感和归属感,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转变,以积极愉快的情绪投入小学生活。
(二)搭建幼小联合教科研平台。各级教科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科研制度。教科研部门要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幼小衔接专题教研,及时解决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教育科研部门要将幼小科学衔接作为“十四五”教育规划科研项目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立项上给予倾斜支持,单列培育,引导各高等院校、教科研院所、一线学校等加强科学研究,强化科研引领,推进改革实验。鼓励学区内小学和幼儿园组建学习共同体,建立幼小联合教研和互访制度,采用主题教研、联合备课、教学展示、集中评课、经验交流、课题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实现理念上和实践上的深度衔接。省级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改革案例遴选和幼小衔接教学研讨、论坛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
(三)启动幼小衔接改革实验试点。省级遴选确定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先行试点,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以点带面,分层推进。每个设区市推荐1个县(区)作为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每个实验区遴选3对试点园试点小学,原则上要在同一学区内;省属学校需会同结对小学或幼儿园联合申报,双方学校根据各自隶属关系报请主办(管)单位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的实验区要在推进幼小衔接工作方面有良好的基础,有较强的业务指导能力和研训支撑等条件保障。试点校(园)要有改革探索精神,善于反思钻研,无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等违背儿童身心规律的教育行为。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请按要求组织填报《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申报表》《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情况汇总表》(附件1、2、3、4),于7月30日前盖章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邮箱jytjjc@fjsjyt.cn。指导实验区抓紧研究,7月底前印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抄送我厅。
(四)强化专业引领支撑。省级遴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卫生健康、儿童行为学、儿童认知心理发展、特殊教育、课程建设等领域的专家,成立专家指导组(附件5),研发幼小科学衔接系列指导手册,对各地各校开展幼小衔接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各地要相应成立专家团队,指导辖区及学校(园)制定实施幼小衔接实验方案,确保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研讨、交流,以及面向社会的宣讲活动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五)创设衔接校园环境。幼儿园要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户外活动场所,添置充足的图画书和方便、灵活多样的玩具等活动材料,满足幼儿成长需求。小学要创设与幼儿园相近环境,一年级的户外活动区域提供适宜的体育器材和游戏材料,张贴温馨的图文提示,帮助儿童熟悉校园环境。小学教师适当延续幼儿园教师教学语言和肢体语言,允许儿童适当携带自己喜欢的图书、玩具,增强心理安全感,缓解入学焦虑;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学生学习活动需要,适时调整空间布局,支持教师以游戏和活动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营造游戏、实践、体验、探究的教育环境。
(六)加强教师培养培训。高等师范院校要将科学幼小衔接的理念和内容纳入课程教学中,提升师范生科学实施幼小衔接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小科学衔接相关专题纳入本级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研发培训课程,线上线下相结合,让教师明晰幼小衔接工作的意义、任务与要求,了解衔接阶段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树立科学衔接理念,掌握有效实施的方法与途径,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幼小衔接真正落地落实。
(七)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要主动与家长沟通达成共识,共同做好幼小衔接工作。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专家咨询、家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家园校协同沟通方式,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形成教育合力。
(八)强力推进综合治理。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不良行为,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继续巩固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专项治理成果。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设置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底前)。召开全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研讨班,全面部署动员。举办家长论坛,树立正确教育导向。制订《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遴选开展幼小衔接实验区、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分层推进。省级成立专家指导组,研发幼小科学衔接系列指导手册,强化对各地改革实验的指导。各级教研部门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先行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试点园和试点校建立合作机制,抓住暑期黄金时间,共同研究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小学要添置必要的图画书、玩具和操作材料,一年级要做好课程教学、环境创设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准备。幼儿园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做好新学年保教工作安排,将入学准备教育有机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教工作全过程。
(二)试点探索阶段(2021年9月-2022年6月)。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实验区根据具体试点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园探索实施入学准备活动,试点校同步研究入学适应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总结试点工作方法经验,加强交流,改进完善试点工作。省级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改革案例遴选和幼小衔接教学研讨活动。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7月-2023年6月)。及时宣传推广实验区、试点校(园)的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我省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双向衔接的互助发展模式,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方面的研究合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2023年底前)。在系统总结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针对幼小衔接工作推进的难点痛点,进一步研究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幼小衔接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制定本地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推进方案,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经费和师资保障,完善科学评价机制,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推进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科学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规范办学行为督导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要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开学初检查和其它督查视导等方式,加强对学校、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指导,切实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小学超纲超前教学问题。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性质严重或整改不力的,按规定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幼小衔接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作法,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的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识,营造家长支持配合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电子邮箱:jytjjc@fjsjyt.cn。
附件:1.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申报表
2.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实验区)
3.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省属学校)
4.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情况汇总表
5.福建省幼小衔接专家指导组名单
附件1
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申报表
名 称 | 市 县(市、区) | ||
联系人 | 单位职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基本概况 (2021年) | 学前三年入园率 %,普惠率 %; 幼儿园 所,在园幼儿 人;公办园 所,在园幼儿 人; 普惠性民办园 所,在园幼儿 人。 | ||
小学 所,在校生 人;公办小学 所,在校生 人;民办小学 所,在校生 人。 | |||
申报理由 |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区已有基础、建设思路、政策措施、投入保障、预期成果等(1000字以内):
| ||
设区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
(实验区)
幼儿园(学校)名称: | |||
结对幼儿园(学校)名称: | |||
所在县(市、区): | 城市¨ 乡镇¨ 农村¨ | ||
联系人: | 职务: | ||
手机: | 邮箱: | ||
基本 概况 | 性质:公办园¨ 普惠性民办园¨ 非普惠性民办园¨ 公办小学¨ 民办小学¨ | ||
学生 人, 个教学班 | |||
工 作 方 案 | 包括但不限于已有基础、预期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相关保障等(1500字以内):
| ||
工 作 方 案 | |||
县(市、区)教育局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设区市 教育局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申报表
(省属学校)
幼儿园(学校)名称: | ||
结对幼儿园(学校)名称: | ||
所在县(市、区): | 城市¨ 乡镇¨ 农村¨ | |
联系人: | 职务: | |
手机: | 邮箱: | |
基本 概况 | 性质:公办园¨ 普惠性民办园¨ 非普惠性民办园¨ 公办小学¨ 民办小学¨ | |
学生 人, 个教学班 | ||
工 作 方 案 | 包括但不限于已有基础、预期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相关保障等(1500字以内):
| |
工 作 方 案 | ||
主办 单位 推荐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福建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园)情况汇总表
实验区教育局(盖章):
组别 | 试点校(园)名称 | 学校 地点 | 学校 性质 | 学生数 (人) | 班级数 (个) | 校(园)长 姓名 | 联系方式 |
第一组 | |||||||
第二组 | |||||||
第三组 | |||||||
备注:1.“学校地点”栏目选择填写“城市、乡镇、农村”。 2.“学校性质”栏目选择填写“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非普惠性民办园、公办小学、民办小学”。 3.相关栏目填写的信息应与申报表信息一致。 |
实验区教育局分管局长: 联系方式:
牵头科室负责人: 联系方式:
附件5
福建省幼小衔接专家指导组名单
组长:
陈凤玉(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副组长:
罗鸣亮(福建省普教室小学科负责人、小学数学教研员)
吴荔红(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系主任、教授)
魏 玲(福建医科大学健康学院应用心理学系副教授)
郭少榕(福建省教科所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成员:
林洵怡(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系副教授)
黄 芳(福建医科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学系主任,副教授)
朱萍萍(福建医科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学系副教授)
郭福川(福建医科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学系副主任,副教
授)
雷雨田(泉州师院教科院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副主
任/讲师、博士)
陈 曦(福建教育学院校长研修部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彭琦凡(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福建省幼儿教
师培训中心主任)
吴丽芳(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院长、
教授)
鞠远方(福建省普教室幼教科科长、幼教教研员)
黄国才(福建省普教室小学语文教研员、特级教师)
陈建超(福建省教科所学前教育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员)